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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岳先进(688234)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688234SICC CO.(688234)2025-01-27 16:00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