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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瑞浦(688536)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6885363PEAK(688536)2025-01-10 16:00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 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 整。 第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因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辞职、免职或其 他原因,导致人数不足三人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 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的任期结束。 1 第一条 为适应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到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