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固特(300950) -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青岛德固特节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固特或公司)委托,作为其实施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监 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就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金杜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