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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通科技(301322)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绿通 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绿通科技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 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创造更多的回报。 2、投资金额及期限: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前次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即有效期自 2025 年 3 月 30 日至 2026 年 3 月 29 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