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301322)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绿通 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绿通科技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 金用途,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 序号 |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