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水电(60002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第一次会议于 2025年 2 月 18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5 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 5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张启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 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 顺利进行,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 12个月, 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6年 3 月 18 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条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