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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光信息(688041) -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简、胡劲为、张瑞萍、徐艳梅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报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8 日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简、胡劲为、张瑞萍、徐艳梅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