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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600114NBTM(600114)2025-03-10 10:00

除上述外,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第一次董事会召开日前12个月内不 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的行为。 特此说明。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 "标的公司")20.7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上述交易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 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 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 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 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2025年2月18日,公司与石河子市百川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签订了《东睦 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石河子市百川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关于上海富驰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