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600027)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验证,保证本专项核查意见 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 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交易申请材料的组 成部分,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核查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如下: 《问询函》4.关于其他评估事项 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华电国际)委托,担任华电国际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