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68865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木勇)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刘木勇,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宁波飞扬音响技术有限公司财务;2007 年 11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 宁波高新区轩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0 年 10 月至今任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授薪合伙人、合伙人。2022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作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捷兴"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 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 相关会议审议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