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002714)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3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 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CFO)、首席人力资源官(CHO)、 首席法务官(CLO)、首席战略官(CSO)、发展建设总经理、养猪 生产首席运营官、首席兽医师(CVO)、牧原肉食总经理、首席智 能官(CAIO)组成。(本细则中所述总裁即总经理,副总裁即副总 经理。)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 第四条 总裁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组织 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CFO)、 首席人力资源官(CHO)、首席法务官(CLO)、首席战略官(CSO)、 发展建设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