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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603806) - 国泰君安关于福斯特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603806First(603806)2025-03-20 11: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保荐机构")为杭 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公司")2022 年度公开发 行可转债(以下简称"福 22 转债")的保荐机构,且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公司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证券承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福斯特拟使用"福 22 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 年发行可转债"福 22 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7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3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