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业智能(688290)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 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 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首次授予 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