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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辉光电(68853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李浩民)

提名人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浩民为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 提 名 人 已经 参 加 培 训 并 取 得 证 券 交 易 所认可 的 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如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