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六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7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4人,职工代表 监事3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方式民主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监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建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 证监事会决策程序化、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监事会依法独立、 有效行使监督权的有效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常设监督机构。 第四条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与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 及时沟通情况,必要时提出书面建议,以充分行使监督职能。 第五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监事会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