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关连人士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连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及符合《香港上市规则》 所定义的关连人士。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 人: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