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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帅股份: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的法律意见
300969HMC(300969)2024-12-26 10:32

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的 法律意见 上海国瓴律師事務所 SHANGHAIGUOLINGLAWFIRM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的法律意见 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阮芳洋律师和许玲玉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 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