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证券及期 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以下简称"《证券及期货条例》") 等法律、法规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的具体信息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 信息;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起的 2 个交 易日内或适用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或证券交易所另行要求 的时间内;本制度所称"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公司股票 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