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威股份(301202)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大会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武凌桥 路 7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致: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之特聘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