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603115)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本公司 2024 年度在 任独立董事徐光华、顾卫平、金学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徐光华、顾卫平、金学军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人员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本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本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1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