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翔股份(603112)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山西华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瑞平女士、 杨晓娜女士和吕凯波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杨瑞平女士、杨晓娜女士和吕凯波先生未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并确保公司的治理体系和运作符合规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