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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控股(603409)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规范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委员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战略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保证战略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 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主任 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本委员会会议等 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 及本议事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和义务除应遵守《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