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4-935 号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 以及《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查阅了公司提供 的与本次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