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燕食品(60305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四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 主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紫燕食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