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燕食品(60305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四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3 人,职工董事 1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