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泰和科技(300801) - 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董事 会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 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泰和科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泰和科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票程序等内容。 经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时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