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环新网(30038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修订)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括新 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