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泊 尔(002032)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苏泊尔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 律 意 见 书 致: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 1772 号苏泊 尔大厦 23 层会议室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 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 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贵公司已向本所承诺:贵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 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 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