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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600305)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600305Hengshun Vinegar(600305)2025-04-21 12:28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并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 部控制。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 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 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5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占 3 名,且至少 1 名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