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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立佳(30103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和 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 引(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 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 碍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