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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科技(30023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300237Meichen Ecology(300237)2025-04-21 15:03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 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六条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 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 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董事在任职期间 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七条 未经《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 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 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