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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科技(300237)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300237Meichen Ecology(300237)2025-04-21 15:14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交易属于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的情形,不适 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之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3、本次交易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集中优势资 源发展汽车配件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 司新增同业竞争,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 独立性并严格规范关联交易。因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科技"、"公司")拟出售上 市公司持有的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石园林")100%股权。 本次交易后,公司将剥离园林相关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