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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301505) - 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 398 号苏州太平金融大厦 16 层 电话:0512-62585872 传真:0512-62585873 邮编:215027 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目 录 | 一、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6 | | --- | --- | | 二、本激励计划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 8 | | 三、本激励计划实施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 22 | | 四、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 25 | | 五、公司未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25 | | 六、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 26 | | 七、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的回避情况 | 26 | | 八、结论性意见 26 | | 1 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 禁售期 | 指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