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康股份(301085) - 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大信出具的审计报告涉及的保留意见内容: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五)预付 账款"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预付账款余额 22,377.26 万元, 其中: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4 月预付北京云汐科技有限公司 7,825.88 万元、 2024 年 1 月预付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450.00 万元,截至本审计报 告日均未按合同约定交割货物。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二)"、"十四、(三)" 所述,贵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分别向北京市 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北京云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讯众通信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退还相应的预付款项,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 审理。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但并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无法判断贵公司该等款项的可收回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