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亚康股份(301085)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公司 独立董事刘航、郝颖、薛莲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5 年 4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