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康股份(301085) -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四月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 投票方式,即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 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 其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 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 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 实施细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