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新材(838971)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未达解除限售条件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律师事务所 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 · 法律意见书 论。在前述调查过程中,本所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 必需审查的事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 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和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未达解除限售条件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5-1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