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新材(838971)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相关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相关调整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 -- 股权激励和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3号》)、及《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接受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新材"或"公 司")的委托,就《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调整(以下简称"本次价 格调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对本次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调查,查阅了按规定 需要查阅的相关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