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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031SANY(600031)2025-04-23 10:35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强化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1 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1 -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配 合其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