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电气(688517)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冠电气"、"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金冠电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3,402.7296 万股,发行价格为 7.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62,350,452.1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6,554,441.6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5,796,010.5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7-53 号《验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