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利科技(300752)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利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隆利科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