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九一二: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且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