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九一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 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 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披露"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在符合条 件媒体上公告。 第三条 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如下自然人、法人及其相关人员: (一)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监事及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收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