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九一二(301592) -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 作为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九一二"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一创投行 对六九一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 如下: (四)投资期限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 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充分盘活资金,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