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宏润建设(002062) - 甬兴证券关于宏润建设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宏润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建设"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