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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