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电气: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营和管理信息、关联交易 信息、重大风险信息、重大变化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按照《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披露文件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行为。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