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电气: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之 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269 号无国界 26 号楼 9 层邮编:610000 Floor 9,Building26,Boundary-Free Land Center,269 Tianfu 2 Street,Hi-Tech Zone,Chengdu, China 电话/Tel: +86 28 86119970 传真/Fax: +8628 86119827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关于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 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致: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