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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300820)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四 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杰电气"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 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对英杰电气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纳 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机构、组织机构、发展战略、内 部审计、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社会责任、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 资、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固定资产、信息披露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