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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600114NBTM(600114)2025-04-24 13:48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 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资产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 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 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主要 股东及其关联人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75%股权(以下简称" 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